loading ...
loading...

2008-03-10 | 不读的权利

分享
标签: 读书  李炜 

李炜在《书中书——一个中国墨客的告白》(上海文艺,2007)中,提到一册法国小说家丹尼尔·贝纳(Daniel Pennac)的非小说类著作——《有如小说》(Comme un roman),里面有一张“读者的权利单”,列出十项权利: 

1、  不读的权利。
2、  跳页的权利。
3、  不读完的权利。
4、  重读的权利。
5、  读任何东西的权利。
6、  消遣的权利。
7、  随处读的权利。
8、  浏览的权利。
9、  大声读出来的权利。
10、  不必为自己的品味辩护的权利。(P259) 

这似是一个花招,因为贝纳的主题不是鼓励不读书,而是揭示“阅读的浪漫”。他仿佛是在说,原谅那些不读书的人吧,他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。李炜还提到,这本书的英译本被叫做《比生命还美妙》——这是书商喜欢的题名,完全符合促销的目的——挑起读者的好奇心。

事实上,除了应试教育、考试和研究的必须以外,我们读什么书,不读什么书,也并不能完全由自己的意志做主。总有什么在引导或误导我们。

我喜欢那些专门嗜好读僻书的作者——别人听都没听说过的书,他们却在自己的文字里如数家珍。世上的书真的太多了,我大概因为是个懒人的缘故,总希望在我之前,已经有某个或某几个我已经信赖并熟悉的读者读过了,也许并没有评价,但至少他或他们津津有味的读到尾了。

假如,是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新书,一个陌生的书名,来自陌生的作者,我总要斟酌再三,要不要通读?要不要认真翻阅?因为,我们生也有涯,而书也无涯,正如李炜在另一小节《偏见》中所说的,“我们每选一本书,就表示失掉阅读另一本的机会”(P144)。

当你打开一本书,你必须知道,在这茫茫书海中,很可能有另外一本书,因此永远不会被你翻阅了。

分享 分享 |  评论 (8) |  阅读 (?)  |  固定链接 |  类别 (书林散叶) |  发表于 22:58
搜狐博客温馨提示:搜狐博客官方不会要求参加活动的各位博友缴纳任何的手续费用。请勿轻信留言、评论中的中奖信息,更不要拨打陌生电话及向陌生帐户汇款,谨防受骗!识别更多网络骗术,请 点击查看详情
正在读取评论信息...
您还未登录,只能匿名发表评论。或者您可以 登录 后发表。
 
  *中国人爱国心,搜狗输入法爱国主题皮肤下载>>
表  情:
加载中...
回复通知: 同时用小纸条通知对方该回复